說明:
一、 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0 月 28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10149382 號函辦
理。
二、 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0 月 24 日
公布 11 月 7 日起放寬之防疫政策,本次調整校園防疫措施說
明如下:
(一)自 11 月 7 日起,各級學校、幼兒園教職員工及學生因同住
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,免居家隔離,無論是否完
成疫苗追加劑均採「0+7 自主防疫」,自主防疫期間,如
有症狀,不到校(班)上課、上班;自主防疫期間,如
無症狀,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,可到校(班)上
課、上班。
(二)自 11 月 7 日起,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視防疫需求,自行決定
體溫量測等健康監測方式。
三、 旨案相關修正 QA ,請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(網址:
https://cpd.moe.gov.tw/page_one.php?pltid=183)下載
運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