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 月 11 日(含)前依現行規定調整授課方式者,依學校 原規定辦理; 9 月 12 日起發生之個案即適用新制如下:
1. 確診或快篩陽性: 7 天居家照護,期滿無症狀可入校上 課。
2.確診者(及快篩陽性個案)如於「確診或快篩陽性前 2 日內」曾到校上課,其所屬班級之同班同學及教師,學 校提供 1 劑快篩試劑,快篩陰性無症狀可上課,如有 症狀應儘速就醫。
3. 與確診者(及快篩陽性個案)如於「確診或快篩陽性前 2 日內」曾到校上課,有摘下口罩共同活動 15 分鐘以 上(如社團活動),學校提供 1 劑快篩試劑,快篩陰性 無症狀可上課,如有症狀應儘速就醫。
4. 與確診者(及快篩陽性個案)如於「確診或快篩陽性前 2 日內」曾到校上課,其住宿學生同寢室室友比照「同 住親友」,並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進行居家隔 離或自主防疫,自主防疫期間不到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