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」第 4 條辦理。
代理教保員甄選業於 110 年 8 月 9 日完畢,甄選結果:正取:陳貞樺,備取:陳麗玲。
錄取者請於 2021 年 8 月 10 日下午2點前於本校人事室報到,如逾期未報到者,即予取消應聘資格,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
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 7 日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(含胸部 X 光檢查合格證明),及最近三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,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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