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薪短代教師:113年12月曾於本校擔任「支領日薪短期代課教師」,有意於本校申請年終工作獎金者:
(一)申請資格:113年 12 月曾在本校擔任支領日薪短期代課教師,且未在其他機關學校重複請領年終工作獎金者。
(二)申請期限:113年12月25日(星期三)以前備妥相關年資資料送達本校人事室。
(三)應附資料:
1.本校日薪代課教師113年年終工作獎金申請書(如附檔)。
2.113年度按日或按月計酬之公務機關、公立學校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
正本(按日計酬者須載明服務日數)。
※年終獎金採計年資以「按日或按月計酬」者為限,不含按鐘點計酬之年資(代半日不可併計)。
班 | ㄅㄢ | 門 | ㄇㄣ | ˊ | 弄 | ㄋㄨㄥ | ˋ | 斧 | ㄈㄨ | ˇ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