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南市柳營區果毅國民小學模範生選拔實施辦法
壹、依據:
一、中華民國 108年 1月 9 日南市教社字第 1071319193 號
二、 108學年第二學期行事曆。
貳、目的:
一.引發兒童之榮譽感。
二.培養健全人格,蔚成良好風氣。
三.激勵學生崇尚榮譽,敦品勵學。
參、選拔原則:
一.各方面表現優異,足為同學表率者。
二.依教育局規定,選拔標準按德、智、體、群、美五育各方表現良好者。
三.六年級經班內選拔,選出兩名校模範生候選人,經校內公開選拔過程,
選出一名校模範生及一名班級模範生。
四.幼稚班至五年級經班內選拔,各選出一名班級模範生。
五.曾當選模範生者,二年內不得連任當選(六年級不設限),以鼓勵其它優秀同學。
肆、選拔步驟:
一.由各班班內投票,經選拔活動產生各班班級模範生。
二.選定模範生後,填妥名單送交教導處學務組(3/5線上填報)。
三.請幼稚班至五年級各班於 3/5(四)前繳交班級模範生當選名單。
四、校模範生代表:(六年級提出兩名市模範生候選人,班上分成兩組公開競選)
1、競選資格:五、六年級七大領域要達優等(健康與體育領域需達甲等),
日常生活表現佳。
2、由低、中、高年級學生及全校教職員工以民主公開票選方式選出校代表模範生
(附註:學生領票時發給 1張選票,教職員工領票時發給 3張選票)。
3、競選活動期間:2月 24日至 3月 5 日。(各組候選團隊向各班進行推薦活動)
4、公開競選時間: 3月 2日至 3 月 5 日。(3/2利用全校朝會進行推薦活動)
5、公開投票日期: 3月 5日(四) 8 : 00-12 : 00(投完票逕行開票)。
6、票高者當選校模範生接受表揚,票低者則當選六年級班級模範生。
伍、獎勵:
一.利用朝會時由校長頒發模範兒童獎狀、榮譽點數 2點(校模範生榮譽點數 4點)。
二.模範生與校長團體合照作為留念。
陸、附件:「模範生當選名單」空白表格。
柒、本辦法呈請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承辦: 教導主任: 校長: